庄河市委编办坚持以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》为工作基础,贯彻编制就是法制要求,采取“三强化”举措,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、规范化、法治化水平。
一、强化法规制度学习宣传
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、《条例》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纳入市委常委会、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、各部门党委(党组)及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市委党校培训课程,通过系统学习促进领导干部入脑入心。举办全市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专题培训会,对市直各部门、乡镇(街道)从事机构编制管理的9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。收集机构编制政策文件,编印《机构编制法规文件选编》,向编委会领导、市委市政府领导以及各部门(单位)、各乡镇(街道)赠阅选编200余册,提升党员干部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和工作水平。以“作风建设年”活动为契机,以党建为引领,开展党员干部轮流讲业务课活动,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、业务精、作风优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。围绕时事政治和机构编制法规制度,在编办内部开展机构编制业务知识测试,形成以考促学、以学促知、以知促行的浓厚学习氛围。
二、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
一是开展全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。市委编办成立2个监督检查组,采取实地检查、汇报座谈、查阅资料等方式,对全市机构编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。共座谈交流258人次、查阅资料1300余份、核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信息1740余条。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分类处理,坚持发现一项、指出一项,整改一项、销号一项,进一步提升精准监督检查质效。二是开展乡镇(街道)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调整优化评估验收。对全市26个乡镇(街道)走访问效,从人员统筹使用是否顺畅、机构设置是否合理、职责配备是否科学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。通过实地查看、座谈交流等方式查找问题,分析改进措施,提出意见建议,以达到聚能增效、服务发展的目的。同时,及时总结创新做法和工作经验,在全市推广学习,为各乡镇(街道)推进调整优化工作提供借鉴参考。三是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。按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、集中考核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,将机构编制数据信息上报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。以实名制管理作为考核重点,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和细则,从实名制信息报送时效性、数据更新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加权赋分,从制度层面约束管理,增强各部门机构编制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,确保报送信息及时、准确、完整。
三、强化实名制基础工作
根据《条例》等有关要求,全面梳理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历史沿革、主要职责、内设机构、人员编制等具体情况,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基础数据,建立全市机构数据台账,形成“一单位一台账”完整信息。安排专人对实名制数据系统进行实时动态管理,依据机构改革方案、部门“三定”规定、编制事项调整文件和人员变动文件等,对机构设置、编制调整、职务变动、人员信息等事项按规定及时更新调整。加强与各部门沟通联动,每月月末定期通过机构编制微信群与各单位核实情况,查漏补缺,及时修改维护相关数据。编印《实名制管理办事指南》,明确核编、落编、出编等工作流程、所需材料、办理时限,提高办事透明度。持续加强与组织、人社、财政部门的协作联动和信息共享,更好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的基础性作用。